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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全球塑膠公約》第四輪談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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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全球塑膠公約》第四輪談判

2024.05.06

歷經了三輪的談判之後(分別在烏拉圭、法國、肯亞舉行),《全球塑膠公約》 (Intergovernmental Negotiating Committee on Plastic Pollution,縮寫為INC-4)也於2024年的四月23到29日於加拿大的渥太華落幕。此次談判的目標為限制塑膠生產、禁止不必要的一次性塑膠,並預計於今年底達成最終決議。若該公約最後成功通過,將成為《巴黎氣候協定》後最重要的國際環境公約。

目前預估2060年全球塑膠產量會增加2倍,而聯合國數據顯示其中只有不到10%被回收,近20%被燃燒產生大量碳排放量,多數會進入掩埋場中,或是被隨意丟棄。在INC-4會議前夕,一項由非營利組織發佈的民調結果顯示,來自19 個國家、共約兩萬名參與民調者中,82%以上的受訪者支持減少塑膠生產,此外也分別有80%及90%民眾擔心塑膠對人體健康的影響,並支持以重用代替即棄。

然而,INC-4談判才剛開始,各國政府就對條約內容產生分歧,主因為倚賴石油的國家堅決反對限制或禁止生產某些化學品。解決塑膠垃圾已刻不容緩,但卻也佈滿荊棘。然而,許多國家仍積極主張採取最嚴格的方法限制塑膠產品。以英國為例,其代表強烈支持條約應針對塑膠生命周期從頭管理,即涵蓋從生產、消費到棄置整個週期。英國更與高野心聯盟[1](High Ambition Coalition)其他64個成員發表聯合部長聲明,呼籲全球塑膠公約應加入一系列強制性規定,對塑膠整體生命周期進行管理。

在台灣,針對全球的減塑浪潮,環境部表示要把「2030年禁用四種一次性」政策目標改變為「2030年減量13.8萬噸原生塑膠」,且從「禁用」轉變為結合「循環經濟」[2],並表示台灣會跟著世界腳步來推動,目前環境部擬把限塑範圍擴大,預計在2030年達到禁用、減少塑膠產量的目標。相較於環保前段班的歐盟,台灣的腳步可以更快。

繼「碳稅」之後,歐洲不少國家已針對一次性塑膠包裝,祭出「塑膠稅」[3]等相關措施。最早的是歐盟是於2021年開徵塑膠稅,按各國無法回收或繼續使用的廢棄塑膠包裝重量,向歐盟會員國徵稅,並授權會員國自己決定塑膠稅財源。例如,法國、瑞典、比利時等國採不徵稅,而是另編列預算上繳歐盟;西班牙則自2023年起開徵塑膠稅,針對無法回收或再利用的塑膠,每噸徵收450歐元;立陶宛、荷蘭、盧森堡等,則選擇不課新稅,透過既有制度向塑膠課稅或收費。雖然各國針對塑膠收費的做法和進度不一致,但都是要規範「生產者責任」的延伸。國內已有業者反映,歐盟客戶要求在塑膠包材添加一定比例的回收料,用以減稅。對外銷導向的中小企業來說,國際市場上的要求已經遠遠超過政府的政策。

 

[1] 資料來源: 循環經濟推動辦公室https://cepo.org.tw/NewsList.aspx?uid=997a4a0a-8ba0-438a-b8a8-4678300d92db

[2] 資料來源: ESG遠見https://esg.gvm.com.tw/article/51721

[3] 資料來源: 天下雜誌https://www.cw.com.tw/article/51301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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