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物多樣性公約決議應獲企業正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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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物多樣性公約決議應獲企業正視

2025.03.10

《生物多樣性公約》(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, 簡稱CBD),為全球最大的保育公約之一,與聯合國氣候公約(UNFCCC)同年誕生。然而,但當排碳有價變成主流時,台灣生物多樣性的推動還在起跑階段。

基於此,企業永續發展協會(BCSD Taiwan)聯合自然與生物多樣性倡議平台成員,日前舉辦「CBD COP16會後觀察與商業意涵趨勢論壇」,邀請國際自然倡議組織Business for Nature亞洲區負責人Pallavi Kalita、臺灣大學森林環境暨資源學系副教授劉奇璋分享COP16參與經驗與觀察。

論壇中,BCSD Taiwan秘書長莫冬立指出,依此次在哥倫比亞舉辦的CBD COP16的決議,企業將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,被要求將生物多樣性、自然保護、社會責任和氣候變遷等議題更深入、更整合性地融入其永續發展策略中,並促使企業更全面地考量其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。

然而對企業來說,響應各項永續規範、減緩氣候變遷帶來的影響已是一大挑戰,如今又要考量生物多樣性,該如何進行?為協助企業展開自然行動,將生物多樣性的概念與企業發展結合,WBCSD、SBTN、TNFD、WEF和Capitals Coalition合作研擬出一個企業上位的行動架構-ACT-D(Assess、Commit、Transform、Disclose),讓企業透過「評估、承諾、轉型和揭露」四個行動,來評估自身營運並減輕其對自然環境的影響和依賴,並根據評估結果,針對重大性營運據點制定細部目標,並展開轉型行動以達成目標。

為了協助企業開始這段旅程,Business for Nature亞洲區負責人Pallavi Kalita表示,Business for Nature發起了一項名為「It’s Now for Nature」的全球企業計畫,鼓勵企業制定並發布具有雄心的自然策略,目標是到2030年建立一個對自然有益的世界。在2025年1月該計畫已啟動,Business for Nature制訂了《NATURE STRATEGY HANDBOOK》並推出自然策略加速器計畫,希望透過提供必要的資源、指導和支援,協助企業透過ACT-D步驟,克服在擬定自然策略時面臨的挑戰,加速企業為自然正向做出貢獻。

有了綱要與指導,要如何在台灣這片擁有產業多元、企業規模不一的市場中落地、執行?政府、企業、金融業和公民社會之間持續對話與合作的必要性更加重要,因此論壇中也邀請了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簡任技正石芝菁、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科長郭庭羽、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特聘教授林思民,以及台灣金融研訓院首席研究員王嘉緯,就如何形塑COP16後自然正向樣貌進行座談。

在座談中與會者認為,企業應先了解自身營運活動對自然環境造成的影響、依賴、風險與機會,透過行動減緩自身營運對自然造成的重大衝擊;減緩自身營運活動對自然造成的影響之後,還可以透過直接投資與支持生物多樣性項目、在企業營運中融入更多元的生物多樣性考量,或是與政府及NGO組織合作等多種方式,有效地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育及推動永續發展。

資料來源: https://www.fiftyplus.com.tw/articles/9947